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种情况:
-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 过错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 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劳动者单方解除:
- 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有几种情况
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就解除的相关事宜,如经济补偿等进行约定。
二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又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是在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包括过错性辞退,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无过错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下,可进行裁员。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方面:一是协商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二是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三是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时,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协商解除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另外,在劳动者存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存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需注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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