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
一、新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具体如下:
1. 劳动合同期满的。当劳动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届满,双方若未续签,则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这意味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已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破产后,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劳动合同终止。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这些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或不再存续,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兜底条款,以适应可能出现的其他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二、劳动合同必须包括的事项
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法定事项:
一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明确用人单位主体,便于劳动者在权益受侵害时准确主张权利。
二是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这是确定劳动者身份的关键信息。
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它界定了双方的存续时间,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类型。
四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明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关乎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成本等。
五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避免过度劳累,具体包括每日工作时长、加班限制、休假安排等。
六是劳动报酬。这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回报,需明确工资支付形式、金额、支付周期等。
七是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和等方面的权益。
八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九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不写薪资后果
劳动合同中不写薪资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后果:
一是对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利。薪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是重要的劳动权益。合同中不明确薪资,一旦发生劳动报酬争议,劳动者难以证明双方当初关于薪资的约定,可能导致其合法的劳动报酬诉求难以得到支持,面临薪资被克扣、拖欠等风险时维权困难。
二是对用人单位也存在风险。虽然用人单位可能试图借此在薪资支付上获得一定灵活性,但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能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影响合同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缺少这一关键条款,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存在瑕疵,虽然一般不会直接导致,但可能在劳动纠纷处理中对用人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薪资,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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