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六十条释义是什么意思(消防法第六十条释义是什么内容)
最近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一小区发生火灾
居民楼冒出滚滚浓烟
从一楼一直走到五楼
起火地点为金山之星12号楼一层的一间房屋。火灾发生后,业主纷纷跑下楼,社区管理人员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但无济于事。15分钟后,消防人员赶到现场。
社区物业委员会的方女士说:“一共两辆消防车。由于小区道路狭窄,只有一辆小型消防车开到楼底。结果小区消防水管水压不够,只有一点点水。只能用消防车的高压水枪来扑灭火灾。”
约半小时后大火被扑灭,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方女士还表示,这个房间是小区的物业保安和保洁人员平时居住的地方。混杂的人很多,里面有很多生活用品、电器等等。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当火势猛烈时
小区消防栓没有水
或者根本没有使用条件
这样的事情
这不是第一次发生
7月13日,重庆市璧山区南社区24楼发生火灾。由于整栋楼消防栓没有水,消防队员不得不到小区外寻找消防栓,接通水源,最终将火扑灭。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法制教育小贴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掩埋、围堵、堵塞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距离;不得占用、堵塞、关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不少于5000元、元。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阿潇提醒大家
消防器材
它是保护我们生命的一道防线
邀请物业管理人员及朋友们一起来
积极维护消防设施良好状态
为安全加一层“防护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