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和劳动合同有哪些不一样
一、三方和劳动合同有哪些不一样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差异:
主体不同。三方协议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主体,主要用于解决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内容不同。三方协议主要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内容包括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接收意见等;劳动合同则包含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具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条款。
法律效力不同。三方协议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仅作为一种意向性约定;劳动合同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一方违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适用阶段不同。三方协议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前签订;劳动合同通常在毕业生毕业后,正式到用人单位工作时签订。
二、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确定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可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一)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若劳动者在某一固定地点持续、稳定地提供劳动,如在特定工厂车间、办公室办公,该地点通常可认定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二)工资支付及缴纳地。若工资支付地与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不一致,而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地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且劳动者对此无异议,工资支付地可作为实际履行地的参考因素。
(三)用人单位业务经营地。若劳动者工作内容与用人单位业务紧密相关,且工作场所不固定,围绕用人单位业务经营区域开展工作,那么用人单位业务经营地可视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此外,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实际履行地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从其约定。在具体案件中,需综合各种因素,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相关文件等,准确确定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
三、企业能否收取劳动合同
企业不能收取劳动合同保证金。具体理由如下:
(一)法律有明确禁止性规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劳动者财产权益。
(二)收取保证金违背劳动关系的本质。劳动关系应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收取保证金可能会使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处于不平等地位,影响其自主择业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使。
(三)若企业违反规定收取保证金,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企业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总之,企业收取劳动合同保证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若遇到此类情况,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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