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
一、合同期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
在合同期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支付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看: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二)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提出的情形。例如用人单位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等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同上述经济补偿计算方式。
(三)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一般无需支付赔偿金。
二、什么是失业金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有什么好坏
失业金终止是指失业人员停止领取的情形。一般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等情况下,失业金会终止发放。
劳动合同终止有其两面性,具体如下:
从有利方面来看:
(一)双方权利义务清晰结束。后,双方不再受原合同约束,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和不确定性。
(二)为新机会提供空间。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招聘新员工,劳动者也能寻找更契合自身职业规划的新工作。
从不利方面而言:
(一)可能带来经济压力。对于劳动者,特别是依赖此工作收入的人,合同终止后若未能及时找到新工作,会面临经济困难。
(二)职业发展连续性受影响。劳动者需要重新适应新环境,可能会使之前积累的工作经验和人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中断。
三、失业救济金终止是什么,终止劳动合同的好坏是什么
失业救济金终止,是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因出现特定情形而停止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比如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等情况,失业救济金就会终止发放。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利弊,有以下方面:
从有利方面看:
(一)对于劳动者,若前往更好的工作岗位,能获得更优薪酬、发展空间等。对于用人单位,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引入更适合的人才,提升工作效率。
从不利方面看:
对劳动者而言,若被动终止劳动合同且未能及时找到新工作,会面临经济压力和职业空白期,失业救济金虽有一定帮助但难以完全弥补。对用人单位来说,不当终止劳动合同可能引发劳动纠纷,需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影响企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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