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什么条件下可以免责
一、劳动合同什么条件下可以免责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中可以免责的情况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免责条款必须是合法的。即不能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免责条款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该条款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二,免责条款应当是明确的。对于免责的范围、条件、后果等都应当有清晰的约定,不能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否则,在发生争议时,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其三,免责条款应当是合理的。不能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例如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免责条款。同时,免责条款也不能免除一方的基本义务,如安全保障义务等。
其四,免责条款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是一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况下签订的。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免责条款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总之,劳动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在合法、明确、合理且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二、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万合法吗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万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违约金的约定是基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约定的,这种情况下约定一万的违约金通常是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并在其中约定违约金。
然而,如果违约金的约定并非基于上述法定情形,而是用人单位随意约定的高额违约金,那么这种约定可能不合法。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此外,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降低;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机构申请仲裁,请求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三、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即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与女职工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女职工在孕期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利,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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