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何弊端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何弊端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完全对劳动者不利,但存在一些可能被视为弊端的方面。
其一,从职业发展角度看,可能会削弱劳动者的进取动力。一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部分劳动者可能会产生安稳心理,工作上不再积极求变、提升技能,长期来看不利于个人职业竞争力的持续增强。
其二,在企业结构调整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能面临一些问题。当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裁员、业务调整等,尽管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有一定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为降低成本等,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促使员工离职,例如调整岗位至员工难以接受的程度等,给员工带来困扰。
其三,对于有频繁跳槽计划的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存在一定束缚。因为签订该合同意味着相对长期的,若劳动者中途想更换工作,可能要考虑违约等诸多因素,增加了离职的成本和难度。不过,总体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更多的是提供稳定的保障,弊端是相对且有限的。
二、刚入职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刚入职也有可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者刚入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能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并不禁止此种情形。
此外,若符合特定法定情形,即便刚入职也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刚入职并非绝对不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双方协商情况以及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劳动者若认为自身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用人单位拒绝,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是员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此规定旨在保障长期为单位服务员工的权益,若员工长时间稳定工作,单位应给予更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
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兼顾了特定改制背景下员工的情况,体现对员工贡献及后续就业保障的考量。
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员工不存在严重违规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时,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合同的惩罚性规定,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签订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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