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要员工提出续签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要员工提出续签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并非只能由员工提出续签。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相应权利和义务。
从用人单位角度,有义务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决定是否续签,并及时通知员工。若用人单位有意续签,应与员工就新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从劳动者角度,也可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续签意向。如果劳动者希望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可在前适当时间表明续签意愿,并就新合同的薪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关键条款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总之,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并非固定由员工提出,双方都可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主动发起续签的沟通与协商。
二、劳动合同续签备案超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续签备案超期,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及时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沟通。主动说明超期原因,态度诚恳,争取得到理解。多数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会考虑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救措施。
其次,尽快准备好续签备案所需材料。通常包括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务必真实、完整,确保符合备案要求。
再者,按照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引进行操作。可能需填写特定的备案表格,详细说明续签情况及超期原因。严格依照规定流程,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案手续。
一般来说,虽然超期可能会面临一些程序上的繁琐,但只要积极应对、依法依规处理,通常能顺利完成备案。不过,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设置提醒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续签及备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护自身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到期不续签如何补偿
公司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问题需依具体情况判定: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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