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了劳动合同还是应届毕业生吗
一、签署了劳动合同还是应届毕业生吗
判断签署劳动合同后是否仍为应届毕业生,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应届毕业生通常指在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若毕业生在毕业当年,仅仅是签署了劳动合同,但单位并未办理入职手续,未实际参加工作,户口、档案等仍保留在学校或按规定保留在相应机构,那么在择业期内仍可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然而,若毕业生已依据劳动合同正式入职,单位办理了相关用工手续,档案也已调至工作单位,那么通常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范畴。因为从实质意义上讲,其就业状态已发生改变,脱离了毕业时的初始就业状态。
总之,签署劳动合同本身并非判定是否为应届毕业生的绝对标准,关键在于毕业生是否实际落实工作、档案及户口等的具体情况。
二、签三年劳动合同干一个月能吗
签三年劳动合同干一个月是可以辞职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若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双方可协商办理离职手续,明确离职时间、工资结算、工作交接等事项。
二是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若还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若已过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需注意,若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正常按规定辞职,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
三、签两份劳动合同冲突吗
签两份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冲突。
从法律层面看,《》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方面,若两份工作的工作时间、任务量等安排合理,相互不产生实质影响,且后签合同的单位知晓劳动者已有一份劳动合同且无异议,同时前签合同单位也未禁止劳动者从事其他工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签两份劳动合同或许不存在明显冲突。
另一方面,若两份工作在时间上相互冲突,导致劳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任何一方的工作任务,或者其中一方用人单位明确禁止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那么就会产生冲突,劳动者可能面临两份合同的履行风险,甚至被用人单位追究责任,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等后果。总之,签两份劳动合同的冲突与否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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