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没有给我一份怎么办
一、保密协议没有给我一份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未曾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的特殊情况下,为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应当采取以下一系列措施:第一步是寻求与用工单位进行和解协调的可能性;其次,借助于向本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的渠道,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干预并纠正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如果公司的不当行为已经给劳动者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公司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倘若通过以上手段仍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劳动者也可以考虑通过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起诉来寻求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密协议不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保密协议作为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书,其法律效益并非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按捺了指纹进行签署。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任何书面形式的合同都可以通过签署者的亲笔签名、加盖公章或者采用其他法律认可的方式来证实当事方的真实意志表达。
即便保密协议并未要求当事人按下指纹予以确认,只要合同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并且合同各方所签署的姓名或加盖的公章已经充分体现出他们对合同条款的认同,那么这份协议就具备了法律上的有效性。
为了进一步提高协议的证明力度以及执行的可行性,我们仍然建议采取更为规范、严谨的签署方式,例如在签名的同时加盖公章。
三、保密协议的违约金是否有效呢
根据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
此类保密协议可视为有效的法律文本,其中可以明确违约责任,即约定违约金。
同时,为了维护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还可以在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界定竞业限制条款,其中应包含在双方解除或终止之后,相对人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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