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发生:其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其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此时劳动者已达到退休年龄等法定情形,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其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关系因主体的灭失而终止;其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终止;其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劳动者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特殊情况。总之,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出现,导致劳动关系的结束。
二、哪些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合法扣工资
以下是一些可以合法扣工资的劳动合同条款情形:
1.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这是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代扣代缴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如基本养老保险、、等,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扣工资必须有合法的依据和程序,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工资,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来说,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或者劳动者违反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
对于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情形,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竞业限制约定方面,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此外,除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其他不合理的违约金条款,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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