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哪些区别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哪些区别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存在多方面区别:
概念方面,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出现法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消失。比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等。而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定或约定情形,一方或双方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情形不同,终止主要是基于一些客观情况,如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劳动者单方解除(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
程序不同,终止一般无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通知对方,到期或出现法定情形即终止。解除中,除协商解除外,单方解除往往需提前通知对方,且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法律后果方面,终止一般不涉及用人单位支付的问题,除非符合法定情形。解除中,根据解除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权利义务;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因法定或约定事由,提前结束。
其次,情形不同。劳动合同终止通常基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解除包括协商解除,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法定解除,如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纪等过错解除,或因经济性裁员等无过错解除。
再者,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终止一般在期满或法定情形出现时自然发生;劳动合同解除可能需提前通知对方,如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最后,法律后果有别。经济补偿方面,终止时用人单位不一定支付补偿,但符合特定情形需支付;解除时,根据解除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需支付或无需支付补偿。同时,二者在失业金领取等后续事项上规定也有差异。
三、劳动合同的原件应该由谁持有
劳动合同原件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各自持有。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劳动者而言,持有劳动合同原件能清楚知晓自己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具体约定,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依据合同主张权利。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持有劳动合同原件也是必要的。在劳动管理过程中,可依据合同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考核,同时在发生时,合同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纠纷。
总之,劳动合同原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分别持有,以确保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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