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什么是无故违约
一、劳动合同什么是无故违约
在劳动合同中,无故违约指一方没有合法依据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从用人单位角度看:
1.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比如员工不存在违反规章制度、胜任工作等问题,用人单位就,属于无故违约。例如,员工正常工作且达标,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且无合理理由。
2. 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也是无故违约。像合同约定每月10日发工资,却总是无故拖延。
从劳动者角度看:
1. 劳动者在没有合法缘由的情况下,例如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擅自离职,这构成无故违约。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若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合同约定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
2. 违反协议、保密协议等约定而没有合法原因,也属于无故违约。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和执行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签约劳动合同可以违约么
签约劳动合同后原则上不可以随意违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旦签订,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在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后,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合法的正常途径。但如果存在法定特殊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方面,若要解除劳动合同也需符合法定情形,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否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经济补偿、等。
三、劳动合同违约能终止吗
劳动合同违约并不必然导致。
如果是劳动者违约,一般情况下,轻微违约并不足以使劳动合同终止。例如劳动者偶尔迟到早退等轻微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等重大违约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使劳动合同关系终止。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约,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同时,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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