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病假工资怎么算?
一、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 70%确定。
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二、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于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相关,具体如下:
1、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以下标准计发病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本人工资的 6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本人工资的 70%;
(3)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本人工资的 80%。
2、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按以下标准计发病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 5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 60%;
(3)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 70%。
3、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以下标准计发病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 4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 50%;
(3)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发本人工资的 60%。
4、上述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三、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
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建议参考:
1、在休病假前,最好向用人单位了解清楚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包括计算基数、计算系数等。
2、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在病假期间,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病假证明等相关材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小编总结:
在休病假期间,劳动者享有获得病假工资的权利,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了解清楚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病假期间,劳动者也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定,提供病假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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