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是否可以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一、劳动者是否可以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在特定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但并非绝对的“强制”。
一方面,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法律赋予劳动者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以维持其原有的工作状态和相关权益。
另一方面,是否能够实际继续履行还需考虑客观情况。例如,原工作岗位已被其他员工替代且不可重新安排,或者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无法为劳动者提供原工作岗位等客观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此时,即便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在法律上也可能难以得到支持,用人单位可能需依法支付等替代方式来补偿劳动者。
总之,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但需结合具体客观情况来综合判断能否实际继续履行。
二、劳动者如何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分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协商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就解除事宜达成共识,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经济补偿等事项。
二是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此方式无需特定理由,但需遵守通知期限规定。
三是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劳动者欺诈应聘单位可解除合同吗
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应聘,用人单位通常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若劳动者在应聘时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资料等,如虚构学历、工作经历等关键内容,导致用人单位基于错误认识与其建立,此情形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在知晓欺诈事实后,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存在欺诈行为,以及该欺诈行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并且,用人单位应遵循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如履行通知义务等,以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总之,劳动者欺诈应聘,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以上是关于劳动者是否可以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合飞律师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