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和借贷合同的区别
一、借款合同和借贷合同的区别
二者的主体限制有别,借款合同中仅限于国家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与信用社作为人,借款对象为法》规定有权借款的法人、其他单位、个人及乡村农业经营者。
而在借贷合同里,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不受限制,既可为法人、其他单位、个人及乡村农业经营者,也可是普通公民。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仅限货币,而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则包含货币以及其他“种类物”。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什么情况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
以下是可能导致借款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几种情形:
1. 借贷行为涉及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2. 涉及未经政府许可或特许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如非法集资、等;
3. 非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从业人员通过看似正当的借贷行为来掩饰其实际存在的非法金融活动;
4. 企业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违反国家规定而无效;
5. 名义上为联营活动,实质上却构成了借贷关系的合同;
6. 借款合同的签署并非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愿,而是受到欺诈、胁迫等因素影响;
7. 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即所谓的“”。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必须明确借款人的详细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2. 在合同条款中清晰地约定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3. 明确约定借款的偿还期限以及逾期未还的处理措施;
4.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还款方式,例如现金、转账还是其他形式;
5.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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