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15年以上怎么赔偿
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工作 15 年以上,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于在这种合同下工作 15 年以上的劳动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可能无需支付赔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合法理由就辞退劳动者,那么就需要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此基础上,因为是违法解除,所以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劳动者工作了 15 年,假设其月工资是符合规定的,那么赔偿金可能是 15 乘以 2 个月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法律纠纷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用人单位的解除程序是否合法等。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及时咨询专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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