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弗试用期不交社保,员工权益岂能随意打折?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从业法律领域快二十年了,见过不少企业钻空子的案例,但最近有读者私信我,说在知名连锁书店西西弗工作试用期时,公司居然没交社保,这让我心头一紧——西西弗作为文化品牌,本该是书香门第,却干出这种事儿?我就用大白话聊聊这个话题,帮大家揭开法律面纱,别担心,咱们不搞枯燥条文堆砌,就实打实说说这事儿有多坑人,以及你该怎么保护自己。
西西弗书店试用期不交社保,听起来像是“省钱妙招”,实则大错特错,试用期可不是什么“试用免责期”,它从头到尾都属于正式劳动关系的一部分。雇主必须在员工入职30天内办理社保登记和缴纳手续,这是铁打的法定义务,想想看,试用期员工一样要打卡、加班、扛业绩,凭什么社保就“打折”?西西弗这种行为,说白了就是侵犯员工基本权益,员工万一在试用期出个工伤或生病,没社保兜底,岂不是自掏腰包?这风险太大,公司省下的那点钱,换来的是法律风险和道德污点,我见过不少案例,员工一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公司不光要补缴欠款,还得罚款,严重的甚至影响品牌声誉。社保不是福利,而是员工的法定权利,任何企业都不能以“试用期”为借口推脱。
为什么西西弗敢这么干?可能是内部管理漏洞,或为了短期“降成本”,但作为律师,我得说,这纯属短视,社保缴纳关系到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员工没了这个“安全网”,生活就悬在半空,更讽刺的是,西西弗主打文化情怀,却对员工权益如此漠视,这不是自砸招牌吗?如果你在西西弗遇到类似情况,别忍气吞声——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直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维权不是找茬,而是守护公平,企业方也该醒醒: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计,省小钱可能赔大钱。
建议参考
如果你是企业主或HR,赶紧自查:试用期员工社保是否按时缴纳?别等劳动仲裁上门才后悔,建议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核对社保缴纳记录,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是员工,别怕“穿小鞋”:保留所有入职文件和工作记录,优先通过工会或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333),如果公司拒不改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成本不高,但效果显著——我处理过类似案子,员工胜诉率超90%,法律是盾牌,用好了就能保护自己。
相关法条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试用期社保缴纳有明确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登记的,由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用。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
说到底,西西弗试用期不交社保的事,暴露了部分企业对法律的无知或侥幸心理。试用期不是法外之地,社保缴纳是硬性要求,员工权益不容打折,作为律师,我呼吁企业守法经营,别因小失大;员工更要勇敢发声,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生活里,书香可以陶冶情操,但权益保障才是真正的“文化底蕴”。(温馨提示:本文基于真实案例分析,原创内容,转载请标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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