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有的表现方式是什么怎么赔偿
侵犯的表现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比如强迫他人更改姓名。
2. 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利益。
3. 冒用他人姓名。使用他人姓名,并冒充该人参加活动或进行其他行为。
关于侵犯姓名权的,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额:
1.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可能会导致更高的赔偿。
2. 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行为的方式、范围、持续时间等。
3. 给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害后果。例如的程度、经济损失的情况等。
4.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如果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了利益,这部分利益可能会被考虑在赔偿范围内。
赔偿的方式一般包括、、、等。具体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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