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吗(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设立质权吗)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采购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采购单位承担的税金。单位或者接受劳务的单位,以及代购方垫付的款项。各种运输杂费等。应收账款是伴随公司销售而享有的债权。应收账款包括过去和未来的债权。
网友咨询:
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可以质押吗?
律师答复:
现有或未来的应收账款可以进行质押。
应收账款设有质押的,质押权自质押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质押后,除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外,不得转让。质押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存入质权人。
律师补充道:
以现有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债务人向质权人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然后以应收账款不存在或者已经消灭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支持。现有应收账款已被质押。应收账款债务人尚未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质权人以应收账款债务人为被告,请求优先偿付应收账款。他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办理质押登记时应收账款实际存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质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办理质押登记时应收账款实际存在,质权人只能以办理质押登记为由请求办理。如果先支付应收账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现有应收账款已质押且应收账款债务人已向应收账款债权人履行债务,质权人请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应收账款债务人不予支持。但债务人收到质权人催债通知后仍向应收账款债权人履行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本票、支票;
债券、存单;
仓单、提单;
可转让基金份额及股权;
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可转让财产权;
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