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拆迁房可以买卖吗现在(合肥拆迁房可以买卖吗最新消息)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有效;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主要取决于能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虽然是拆迁安置房但是已经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这种房子当然是可以买卖的,其效果相当于普通商品房的买卖。
2、未领取产权证书前的拆迁安置房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号文件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明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诉讼至法院,且涉案房屋不符合领取产权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该房屋在房屋内。争议没有所有权证明。这就是你朋友所说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原因。但鉴于拆迁安置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需要一段时间,且期间房价会有波动,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赔偿因房价上涨或下跌造成的损失由守约方承担。
3、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没有权属证明,但发生纠纷时,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明(包括可以领取但卖方故意不领取的情况),出售一般被视为有效,可以通过法庭诉讼要求强制转让。
当然,实践中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购房者已装修并在该房产内居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无效,法院一般也不会退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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