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表最新2023(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表格图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实施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婴幼儿保育和3岁以下儿童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名婴幼儿(儿童)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标准的100%,也可以选择双方各扣除50%。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共同承担每月扣除限额3000元,每人不超过1500元。
如果需要分享,照顾者可以平均或协议分享,或者家属可以指定分享。约定或者指定分配的,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指定分配优先于约定分配。
3.尚未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抚养、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可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或通过扣缴义务人,系统按照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已申报2023年3岁以下婴幼儿抚养、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再次申报。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调整约定或指定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数额的,可在个人所得税移动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写新的分配数额。
4、《通知》号印发前,已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将多缴的税款自动抵扣纳税人今年以后月份应纳税额。如果无法全部完成扣除,可以在2023年年度综合收益结清结算时继续享受。
五、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报送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对于虚假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精准传播,方便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确保减税红利准确、直接发放。
七、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涉及的其他管理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2年第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8月30日
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的解释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核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解读如下:
一、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抚养、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以下简称“一老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何具体规定?儿童”扣除)?
《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看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担每月3000元扣除限额,每人不超过1500元。
2、纳税人尚未填写享受“一长一童”扣除申报表的,应如何享受?
尚未填写2023年3岁以下婴儿抚养、子女教育、养老等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或通过雇主。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纳税人可以由用人单位按照新改进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3.如果纳税人已经申报享受“一高一低”扣除,是否需要再次提交相关信息?
纳税人已申报2023年3岁以下婴幼儿抚养、儿童教育、养老等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再次申报。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调整约定或指定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数额的,可在个人所得税移动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写新的分配数额。
4.如果纳税人此前已按原标准申报了“一长一童”扣除,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通知》印发前,按照原标准申报享受2023年3岁以下婴幼儿抚养、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按9月起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前缴纳的税款可以从当年以后月份的应纳税款中自动扣除。未完成扣除的,在办理2023年综合收益汇算清缴时可继续享受。
五、纳税人谎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纳税人应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对于虚假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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