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受的工伤可以申请赔偿吗
相信很多人会遇到这种情况,十年前在工作中受伤,但当时出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赔偿。那么,十年后还能申请赔偿吗?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十年受的工伤可以申请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提出工伤认定的,除不可抗力、用人单位迟延报工以外的其他原因的,不予受理。
本例中,职工十年后才提出工伤赔偿申请,显然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用人单位有权不予受理工伤赔偿申请。
法律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因特殊原因在法定期限内无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因特殊原因,在法定期限内无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接受工伤认定申请的,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职工能够证明自己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赔偿申请,则仍有可能获得赔偿。
二、特殊原因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具体规定特殊原因的范围。一般情况下,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特殊原因:
1、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2、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工伤事实或拒绝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职工因伤势严重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4、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三、如何证明特殊原因?
如果职工主张存在特殊原因,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工伤事实或拒绝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据;
3、医疗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职工因伤势严重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4、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赔偿申请的证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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