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要求赔偿吗
遭遇工伤骨折,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具体详情如下:
一、工伤认定
需认定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方可认定为工伤,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
2.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侵害的;
3. 因工作原因受到职业病危害的;
4.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赔偿范围
工伤骨折的赔偿范围包括:
1. 医疗费用:治疗、康复期间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2. 误工费:因工伤造成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期间的误工费;
3. 工伤津贴:劳动能力丧失期间的工伤津贴;
4. 残疾赔偿金:因工伤致残且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金;
5. 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伤死亡的,其供养亲属可获得抚恤金;
6. 伤残鉴定费:工伤致残鉴定费用。
三、赔偿标准
工伤骨折的赔偿标准根据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时的工资标准和伤残等级确定,具体如下:
1. 医疗费用:全部报销;
2. 误工费:按职工工资的标准计算,从受伤之日起至恢复劳动能力止;
3. 工伤津贴:按本人工资的100%支付;
4. 残疾赔偿金:按伤残等级和职工工资标准计算;
5.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的20%至50%支付。
四、赔偿主体
工伤骨折的赔偿主体为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申请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职工可按规定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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