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金融债务> 正文内容

刑法193条贷款欺骗罪司法解释最新(刑法193条贷款欺骗罪司法解释全文)

合飞律师6个月前(01-13)金融债务9

一、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司法解释

(1)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规定分析

一、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其中,金额巨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金额超过1万元的贷款诈骗罪。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骗取贷款,向银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挥霍贷款,或者利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导致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绝偿还的;

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绝偿还;

冒用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绝偿还的。

2.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前者是指金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金额超过20万元。后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为骗取贷款,向银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携款潜逃的;

利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二、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有期徒刑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其财产应被没收:

虚构引进资金、项目等理由的;

2、利用虚假经济合同;

3、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的;

使用虚假产权凭证作为担保或者重复提供超出担保物价值的担保;

5、采取其他方式骗取贷款的。

本罪主观上是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构成的。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相反,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使在申请贷款时使用欺骗手段,也不能以犯罪论处。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撤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

根据2000年9月20日至22日湖南省长沙市最高人民法院第《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号文件精神,成立全国法院金融犯罪案件审理论坛。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来说,如果通过诈骗手段非法获取资金,导致大量资金无法返还,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明知无偿还能力,骗取巨额资金;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逸;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利用诈骗资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5、逃跑、转移资金或者隐匿财物以避免返还资金;

6、隐匿、毁坏账户,或进行假破产、破产以避免返还资金的行为;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且拒不返还的行为。但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不能仅仅因为财物无法返还而以金融诈骗罪处罚。

三、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主观要求不同。这是区分两种犯罪的关键。两种犯罪所采取的手段虽然相似,但主观目的不同。骗取贷款罪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采用非法手段取得贷款,并有归还意愿的。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故意是以非法手段骗取贷款并非法占有的。

两种犯罪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情节标准不同。骗取贷款罪数额标准在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情节标准是本罪多次以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或者有其他情节,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只要诈骗贷款数额达到较大数额,就构成贷款诈骗,情节严重的均属加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贷款诈骗2万元以上的立案追诉。此外,两种犯罪的法定刑也不同。骗取贷款罪分为两个级别。第一级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级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贷款诈骗罪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二级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三级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显然,贷款诈骗罪的法定刑比贷款诈骗罪的法定刑要轻,而且差距不小。

界定这两种犯罪的关键在于主观要件,即非法占有是否为目的。贷款诈骗罪的目的不仅是骗取贷款,而且是非法占有贷款。诈骗贷款罪采用欺骗手段的目的是为了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获取贷款,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人的主观因素复杂多变。它们处于思维阶段,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很难判断他们的主观目的。然而,思想支配行动,行动反映意识。

因此,我们在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时,不仅看其获得贷款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其获得贷款后处理贷款的客观表现。行为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而是将贷款用于违法活动或者高风险投资、挥霍贷款、携款潜逃、隐匿贷款去向、拒绝归还贷款的应当认定其目的是非法占有,且只要数额达到较大数额,就构成贷款诈骗罪。反之,行为人不具有上述行为,仅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贷款,达到法定金额标准或者情节标准的,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

以上是小编对《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司法解释的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以及《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等相关拓展知识。《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和《贷款诈骗罪与诈骗贷款罪的区别》。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91737.html

刑法193条贷款欺骗罪司法解释最新(刑法193条贷款欺骗罪司法解释全文)的相关文章

盗伐林木罪司法解释最新(盗伐林木罪司法解释全文)_重复

【案例介绍】 2021年6月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薄某亮雇他人在泰来市克里镇龙庆村利民主干路南侧林地非砍伐被害人周某艳所有的杨树10棵。县。经查明,被盗林木立木蓄积量为10.41立方米。当日,薄某良在泰来县可利镇利民村南林地非砍伐被害人孙某贵的杨树4棵。经鉴定,被盗林木体积为5.35立方米。薄...

事诉讼法解释最新全文(事诉讼法解释最新2022全文)

2020年12月7日,《高人民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向社会公布,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解释》财产审查、办理和执行的相关规定涉案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要求定与涉案财产处理并重。 01 加强涉案财产审前审查 1.案件审查阶段,需审查...

纵火司法解释最新(纵火司法解释全文)

放火罪司法解释,放火应当如何认定,什么是放火?火灾与放火的界限,客观上表现为危害公共安、侵犯社会公共安的火灾行为。然而,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从客观方面看,放火成立前必须区分为放火和放火。客观上表现为危害公共安、侵犯社会公共安的火灾行为。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客观上,火灾必须...

人身损害纠纷解释全文最新,人身损害纠纷解释全文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身损害纠纷解释全文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人身损害纠纷解释全文最新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高人民院关于农转非户籍办理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如何计算赔偿标准? 2021陕西省人命赔偿标准? 纠纷和争议有什么区别?...

关于帮信罪最新司法解释(两高对帮信罪司法解释全文)

院对帮信的判标准重不会超过三年有期徒,人民院需要结合帮信的犯事实量,情节较轻的判处拘役,并且院还可以对构成帮信的犯嫌疑并处罚金,不过罚金的标准是院自行确定的。 根据规定院怎么判帮信? 帮信的判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重大责任事故罪司法解释最新(重大责任事故罪司法解释的理与适用)

我国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的规定在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规定是第一百三十四第一:“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安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一、本的主体 根据高人民院...

聚众赌博罪最新司法解释全文(聚众赌博罪最新司法解释2020)

生活需要娱乐。赌博是一种自古存在的娱乐行为,也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人民“皆下六博、踏棋”,“六博”即“六博棋”。还有大家熟悉的“田忌赛马”,就是赌马。 唐宋时期,由于皇帝的主导,赌博成为一种风俗。“赌博”这个词第一次出现是在《唐律疏议》。明清时期,宫主们难忘的事情就是打麻...

典财产保全司法解释全文(民典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第二十

本篇章给大家谈谈民典财产保全司法解释,以及民典关于财产保法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目录一览:1、民典公能否申请财产保2、民典中财产保期限是多久的3、民典关于诉前保的规定4、民典中财产保可以冻结哪些资产5、民典起诉公如何财产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