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一、公司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1、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则按照工龄来进行一个经济补偿。那么有一年工龄就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工龄12年以上,最多发12个月工资。如果员工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之内没有超过一年,那么就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下,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工龄计算,半年工龄就是给他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是第一种情况。
2、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法的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要按这个员工应当得到的经济补偿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
3、员工违法则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因员工违法或者是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所以员工无法拿到赔偿。
二、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此字据应由公证机构等认证。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第558条)例如,离职的受雇人仍应为厂家或其雇主保守营业秘密;房屋的出租人在终止后仍应允许承租人在适当位置张贴移居启事等。当事人违反上述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三、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
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
1、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3、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4、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民法典》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民法典》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以上是合飞律师小编对“公司终止合同怎么赔偿?”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公司与员工终止合同需要考虑公司与员工终止合同的具体原因再确定是否赔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合飞律师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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