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债务人拒收怎么办
如果通知书拒收,不必过于担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保留好邮寄凭证和相关邮件记录。选择邮政的特快专递服务,并在邮件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为“转让通知书”。
2. 尝试送达。向申请,由陪同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并对送达过程进行公证。
3. 还可以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这种方式在法律上也被视为有效的通知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确保能够留存相关证据,以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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