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房产定金与订金
一、如何区分房产定金与订金
房产定金与订金的区分如下:
1.定义区别
(1)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2)定金是在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2.实质内容区别
(1)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2)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3.退还资金区别
(1)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
(2)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开发商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并且未告知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二、定金的性质
定金的性质: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合飞律师提醒您,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
三、定金具有哪些特征
定金具有的特征如下: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并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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