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后可以不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一、合同撤销后可以不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撤销后不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合同被依法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受胁迫、欺诈或者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撤销权要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行使。《民法典》规定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责任。
二、合同撤销情形有哪几种
合飞律师提醒您,合同撤销有以下几种情形:
1.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
2.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
3.一方或者第三人使用欺诈手段;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当事人签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张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请求撤销的,撤销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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