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后可不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一、合同撤销后可不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撤销后不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合同被依法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受胁迫、欺诈或者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撤销权要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行使。《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飞律师提醒您,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主要包括返还责任和责任。
二、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别在于:
1.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2.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3.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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