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中心的职责有哪些?
第三十一条登记注销或登记期限届满后,征信中心应当对登记记录进行电子化离线保存。
第二十九条征信中心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维护登记公示系统安全、正常运行,防止登记信息泄露、丢失。
第三十条征信中心应当制定登记操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三十一条登记注销或登记期限届满后,征信中心应当对登记记录进行电子化离线保存,保存期限为15年
第三十二条征信中心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应收账款登记服务费用。
第三十三条权利人在登记公示系统办理以融资为目的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参照本办法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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