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名字之后产权就拥有一半的了吗
一、房产加名字之后产权就拥有一半的了吗
在房产加名后,产权未必归属于夫妻双方各占一半。
房屋的所有权依据产权登记而定,若婚后在上加上配偶姓名,可视作对婚前财产归属的重申和约定,应归类为夫妻共有财产;反之,若婚前对此房产已有明确协议,不论产权登记有无对方姓名,皆属个人婚前财产,产权并非一人一半。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个人劳动所得、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及其他合法财产。
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便依法得到法律保护。
判定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否在结婚之前。
如财产权的取得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此财产,其性质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损耗、消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有财产抵偿的请求将不予支持。
一方因身体受伤所获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也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四十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怎么办
关于四十年产权房到期处理方法,主要依据其所属类型及所在地相关法律政策而定。
以下为可能出现的情形: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期满可自动续期。
但续期费用之缴纳或豁免,仍参考相关法律、规章;如遇特殊情况(如社会公共利益所需)须提前一年申请续期,通常情况下,政府会予以批准。
续期成功者,需重新签署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则依法律规定进行,可能涉及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出让金等环节。
3.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产处置:若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产将被国家无偿回收,房屋所有权随之消失。
若申请续期未获批准,国家将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对地上房产,将按收回时剩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三、产权年限到期了,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当房地产的所有权期限失效之后,房屋依旧为产权所有者所拥有。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该户主可依法延续对房屋的控制权。
值得注意的是,若非工业或商业用途类别的建筑用地在用地期限届满之际,可以提前一年向政府提出申请进行续期,并且需要按照当下的土地价格水平依法缴纳。
同样,这类建筑用地在用地期限届满时也需依规申报并支付相应费用以获得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的资格。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而言,其用地期限届满则会自动续期,无需提出额外的续期申请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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