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用地可以不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吗
一、划拨用地可以不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吗
作为土地使用的一种途径,划拨用地同样须严格遵循有关土地管理以及城乡规划方面的相关进行运作。
为了保证土地的使用与城乡整体规划相适应,并且更加有效地整合运用土地资源,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便成了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同时亦是维护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由此可见,划拨用地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切实做好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办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二、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作抵押合法有效吗
抵押人能用划拨地的建筑作抵押,不过得先办好抵押登记才行哦。
登记后,抵押权就成立了。
如果是拿建筑做抵押,那建筑所在的那块地也会跟着抵押。
同样,如果是用地来抵押,那上面的建筑也会一起抵押。
划拨地和上面的建筑抵押不用审批。
要是有人说你没批过就抵押,抵押合同就是无效的,这可不行。
抵押权实现的时候,拍卖或变卖建筑得到的钱,要先用来交地皮的出让金。
如果是划拨地抵押,但抵押人说没批过,抵押合同也是无效的,这也不行。
只要抵押登记过了,抵押权人想行使抵押权,都会支持。
抵押权实现时得到的钱,也按照前面说的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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