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房子女有产权吗
一、回迁安置房子女有产权吗
回迁安置房子女是否有产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在回迁安置过程中,父母可以通过赠与、或者直接在上添加子女名字等合法方式,将产权部分或者全部给予子女,这种情况下子女就拥有产权。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子女本身就是共有权人之一,那么回迁安置房中也应保障子女相应的产权份额。
然而,如果没有任何上述明确表示或法定情形,仅因为父母是被拆迁人而得到的回迁安置房,子女是没有产权的,回迁安置房的产权归被安置人(通常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所有。
二、安置房属于自由产权房吗
安置房不一定属于自由产权房。
从产权性质来看,安置房存在多种情况。一方面,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被安置人获得这种房屋后,在取得所有权证后的一定时间内,可能会有限制交易的规定,不完全属于自由产权房。例如有的地区规定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期间产权的自由处置受到限制。
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安置房是政府进行的征收安置,被安置人依法取得完全产权,这种情况下就属于自由产权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抵押、继承等,和普通的商品房在产权处置方面没有区别。
所以要确定安置房是否为自由产权房,需要看当地政策、安置房的来源以及相关的协议约定等多种因素。
三、回迁安置房写名字有效吗
回迁安置房写名字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回迁安置房是通过合法的回迁安置程序取得,并且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写名字是有效的。例如,在安置协议签订过程中,按照规定将被安置人的名字明确写上,这在法律上是认可的。这表示被写上名字的人是该房屋安置权益相关人。
然而,如果存在违反或者安置政策的情况,写名字可能无效。比如通过不正当手段篡改安置协议写上名字,或者在不符合安置资格的情况下写名字等,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进行纠正,不认可这种写上名字的行为。
另外,如果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现写名字的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之处,也不会给予产权登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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