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是谁的
一、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是谁的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一)看集资房的出资情况。若一方全额出资,且能证明该出资为其个人财产,那么在取得产权后,该集资房一般应归出资方所有。若双方均有出资,则按出资比例来确定分割份额。
(二)考虑集资房的性质。若集资房是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且与职工的身份等因素密切相关,那么在确定归属时,要兼顾单位政策和职工权益。比如单位明确规定集资房只能由特定职工享有,那么该职工在取得产权后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参照相关约定。若夫妻双方在集资购房时有关于房屋归属的书面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应按照约定来确定集资房的归属。在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暂不处理房屋所有权问题,待取得产权后再另行起诉分割。
二、离婚后变更承租人怎么办理手续
公房离婚后变更承租人,通常可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一)准备材料。一般需要提供明,用以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原承租人的(若适用);双方关于公房承租权变更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承租权归属;家庭成员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等。此外,还需准备、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负责该公房管理的相关部门,如房屋产权单位或当地房管局指定的管理机构,填写承租人变更申请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材料。
(三)审核与公示。公房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查相关情况的真实性。部分地区可能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四)办理变更登记。经审核通过后,公房管理部门会办理承租人变更登记手续,将公房承租人变更为约定的一方。
三、离婚后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通常如下:
若明确房产归属,且已还清:
1. 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
2. 申请过户:共同前往当地中心,填写过户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3. 审核与缴费:登记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缴纳相费,如等。
4. 领取新证:完成缴费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通知领取新的房产证。
若贷款未还清:
1. 征得银行同意:一般需要先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同意后,会出具相关证明。
2. 变更还款人: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变更还款人的手续,重新签订贷款合同等。
3. 办理过户:在银行配合下,按照上述还清贷款情况下的流程,准备材料、申请过户、审核缴费、领取新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贷款银行详细咨询,确保过户手续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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