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单位的产权房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单位的产权房怎么分割
离婚时单位产权房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单位福利分房。若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且符合福利分房条件,一般按照房屋的实际情况,如面积、价值等,结合双方的住房需求,合理进行分割,可能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仅一方为本单位职工,且房屋是基于该职工的身份取得,该房屋可能会判给该职工,由该职工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补偿数额参考房屋市场价值、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确定。
(二)单位集资建房。集资建房一般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集资取得的房屋,属于,通常均等分割,可协商一方得房并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如果是一方婚前集资,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集资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单位产权房分割要综合考虑房屋性质、出资情况等多种因素,依法合理分割。
二、各种情况下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的房产,属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三)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如房产归一方所有,得房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四)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该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时分割共同房产该怎么办
离婚时分割共同房产,需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
(一)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方式,若能达成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比如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
(二)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形判决。若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般会均等分割。若一方在购房过程中出资较多,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份额给该方。
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若双方仍有争议,可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若房产涉及,分割时还需考虑贷款的偿还情况,未偿还的贷款部分通常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总之,离婚时共同房产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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