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了烂尾楼如何维权
一、业主买了烂尾楼如何维权
当遭遇购产出现烂尾楼状况时,首要任务是理解自身权益及合法渠道。
依照法规,地产开发需按照合约规定,准时将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移交购买方。
否则,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此时,您可采用以下策略:第一步,即时跟开发商联系,确定问题详情以及解释缘由;同时,寻求妥帖解决办法。
若沟通失败,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诉,请求干预或协助处理。
若仍未解心头之忧,您也可诉诸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动前请确保搜集的证据齐全,如购房合同、付款票据及开发商违约的证据等。
进入诉讼程序后,法官会审查案情,判定责任人应承担的赔偿。
在此过程中,要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明,遵守司法程序,防止因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在烂尾楼如何维权
对于购置烂尾楼盘的消费者,他们可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1)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依照合约向其索求违约金。
通常在购房合同中会针对此类情况作详细规定;如开发商仅逾期短时,消费者即可按每日比例追偿逾期违约金;(2)若开发商无故拖延交付长达限期或经消费者多次催促3个月仍未交付,消费者则可直接主张接触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全额退款及赔偿相关损失。
然而,当开发商已濒临破产边缘,建议不要立即选择终止合约,因为该情况下,若是直接取消合同而开发商无力还款退款,消费者极易陷入无权收回财产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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