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到烂尾楼如何维权
一、业主买到烂尾楼如何维权
若您遭受购买的房产成为烂尾楼之困扰,可采取以下途径进行维权:(1)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构成违约,依据合同规定,您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而该责任通常于购买合同中明确规定;(2)若逾期交付时间短暂,您可按逾期天数每日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3)若逾期期限到达合同上限,或经催告后仍未交房达三个月,您有权请求解除购买合同,开发商需全额退还购房款且承担相应损失补偿;但须注意,若开发商已濒临破产,建议谨慎采取此项措施,以免陷入房屋无法交付且已付房款无法挽回的困境。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烂尾楼的家庭怎么维权
若遭遇烂尾楼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1) 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即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条款,买方有权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2) 若逾期时间较短,则可按比例每日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3) 若逾期超过一定范围或在催告后的三个月仍未交付,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要求退还本金及相关损失。
然而,当开发商接近破产边缘时,建议暂缓解除合同,以免使自身陷入无偿付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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