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怎么认定
一、开发商违约怎么认定
(一)交房时缺乏验收证书且推迟交付。
(二)交房与合同约定不符。
购房者在接收房屋后发现其品质与签订合同时不符的案例繁多,如面积误差过大
(超过3%)、窗户类型改变、水电气供应不到位等。
此类现象均为开发商违反合约规定。
然而,因微小缺陷致使房屋交付标准无法达到合同要求,并不视为开发商违约。
(三)不合理收费。
费用收取也是用户关心的重点,明确区分哪些应该收费及哪些不应收费至关重要,例如不可收取超过1年的物业管理费、公摊范围外的额外费用、手续费强制征收等。
若开发商擅自进行上述行为,即构成违约。
(四)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逃避责任且未及时修复。
房屋质量问题在所难免,关键在于及时处理。
例如地下车库渗水、墙面破损等。
考虑到购房者在购买时已支付相应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此时开发商或物业部门应承担起解决问题的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开发商违约违约金怎么要
若购房协议已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则应依据此履行约定;如无具体金额,仅包括计算方式,则按照所定计算法则算得违约金;如违约金约定模糊或未有约定,应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害作为赔偿标准。
对于违约金的争端,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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