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业主怎样安排维权
一、烂尾楼业主怎样安排维权
若购房者不幸遭遇烂尾楼盘,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1)、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即构成违约,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请求违约金。
在大多数中都会明确提及到开发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及相关规定。
倘若开发商逾期交房时间较短,则购房者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日依据违约时间向开发商申请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2)、若开发商连续逾期达一定期限或经购房者催告3个月仍未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款项并承担赔偿责任。
但需注意,如开发商已濒临破产,原则上不宜立即,因解除合同后,若开发商无力退还房款,买方恐将面临财务损失的困扰。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遭遇烂尾楼怎样维权
倘若消费者不幸购得烂尾楼,应首先明晰自身权益及法律路径。
依据现行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按照合约将合格按时交付至购房者手中,若不能按时交付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此类状况,消费者可实施如下策略:迅速联系开发商商议,探寻问题成因并索要解决之道;如沟通过程无效,可向当地房地产监管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停或协调;若诉求仍未得到满足,消费者可选择向上诉至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过程中,务必预备相关证据,包括购房合契、支付证明、开发商违约证据等等。
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判令开发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请注意,维权之际须妥善保管证据,遵循法定程序,切勿因冒失举动而引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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