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买到烂尾楼怎么维权
一、买到烂尾楼怎么维权
对于购买到烂尾楼的购房人,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1)开发商逾期交付是违约行为,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您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金;正常情况下,购销双方已约定了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若逾期时长较之短暂,则您可按每日逾期天数要求索赔违约金;(2)若开发商长期逾期甚至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仍未交房,或您发出催告询问三个月后迟迟未交,您还可以要求废止购房合同,并收回房款及其他所有经济损失。
须知,一旦解除合同,市场情况愈发严峻,无力支付返还款项的开发商可能导致您陷入房屋和资金都无法挽回的困境。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烂尾楼怎么赔偿
“烂尾楼”系指已经获批用地与规划手续但因开发商资金短缺或陷入债务纷争,超过一年停止施工的房地产项目。
在面临此类情况时,业主可寻求开发商负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履行合约义务、弥补漏洞或赔偿受损利益等。
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违约金部分,则需根据约定支付;若无具体规定或不明晰,业主有权请求支付实际所受损失的金额作为。
其中包括房价款、利息、、购房、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用、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及律师服务费等款项。
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请调高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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