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如何证明差价损失
一、如何证明差价损失
在面临房屋两次售卖的问题上,我们应当秉持如下几项基本准则:第一,关于已经顺利完成过户流程并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的购买者,我们无需怀疑他们对该物业所享有的所有权。对于房地产交易这一至关重要的环节而言,的所有权转移需经由严谨细致的登记手续方可正式生效,并且唯有确认登记完成,方能证明交易行为具有正当实效性。凡通过法定程序完成过户登记的购买者,皆应被视作已合法获取商品房的所有权,任何其他购买者均无权对此提出质疑或主张权益;第二,对于尚未履行过户登记手续的购买者,他们同样享有向商品房出售方追索相关违约责任的法律权益。在此种情形之下,尽管双方签署的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鉴于房屋的所有权尚未实质性地转移至购买者手中,因此当卖方将房屋交付他人之际,其他购买者仍然有权利捍卫自身的利益。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诈骗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针对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问题,我们可以明确告知您,无需再继续支付该房产的房贷。在这样的特殊环境中,一旦开发商选择采取这种行为,将使得其中一位购房者失去购买该房屋的资格,与之对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因为其原有的交易目的难以达成从而满足形成定解除的条件。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购房者(即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银行(即人)履行还款义务,商品房合同也达到了的标准。鉴于开发商在此之前已经接受了购房者通过方式支付的购房款项,并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结果是由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直接引发的,因此,在这个时候仍然要求这位购房者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无疑是不公正且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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