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虚假宣传开发商怎样赔付
一、精装房虚假宣传开发商怎样赔付
面临房屋品质问题时,依照法律规定有权解约并寻求过错方的违约补偿或实际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与十三条的明确指引,若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无法按期交房或交用后确认不合格,买方有权力主张解约并索求赔偿。在保修期内,若交付使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须负修复责任,如拒不修复或拖延修复则允许买方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修复,因修复而产生的费用和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均将由卖方负责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新房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若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先行与开发商沟通。如未能妥善处理,则可通过建筑管理局进行投诉,因该机构对开发商具有直接管辖权。若确属房屋质量问题,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据。通常情况下,物业会与开发商首先接触洽谈,若无法达成共识,再由住建局的质监部门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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