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如何确定损失
一、如何确定损失
1.时涉及定金条款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请求定金赔偿,通常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即退还双倍定金至买方。
2.若存在违约条款,买方有权请求方支付违约金。但需遵循法定限制,即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超出,卖方可申请减小违约金数额。
3.若同时约定违约金与定金,买方应选择对自身更为有利的赔偿方式。
4.对于定金或违约金难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情形,买方有权请求增加赔偿金额,但需以实际损失的弥补程度为限。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迟延履行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延迟履行期内的计算规则如下:1.若已签订协议规定明确的履行期限,应从届满日次日起计;2.若一方因迟延履行造成合同失效或停止,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寻求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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