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贷是不是能够过户到一方名下
一、离婚后房贷是不是能够过户到一方名下
离婚后房贷能否转至其中一人名下,主要受三点制约:
1.协议达成:若双方均同意转让,则可行;这一点常在中约定。
2.银行许可:即便双方同意,仍需经由银行点头认可,因银行作为有决定权。
3.法律规制:部分地区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后房贷的归属,如若房产判归二人共有,房贷便须由二人分摊。
所以,虽然理论上可转移房贷,但实践中可能仍有诸多障碍。
如确有意向如此操作,建议请律师或财务专家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了解相关法律及财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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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另一方受影响吗
离婚对于女方仍滞留在男方居住环境,是否对男方购置房产产生影响呢?答案是否定的,男方购买房产并不会受到女方户口存在的任何影响。
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并未强制要求双方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其中一方必须迁移户口。
相应地,若当事人选择在离婚后保留其户口于原籍,这并不妨碍其自由购得房产。
实际上,即便当事人仍保持户口与前配偶共存于同一户口簿内,然而这并不会对其行使户口本使用权益造成任何阻碍。
倘若前配偶拒绝配合,当事人可以寻求管理部门的协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问题。
此外,从理论角度来看,尽管离婚后双方户口仍然同处一户口簿可能会带来诸多不便,但当事人依然享有选择分户或迁移户口的权利。
这种权利并非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还需满足迁入地的户籍政策要求。
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管理机构,当事人有权直接咨询公安机关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而公安机关亦负有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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