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不是能要求退嫁妆钱(离婚后是不是能要求退嫁妆了)
嫁妆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应返还。因此,离婚后嫁妆是可以退还的。
然而,虽然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但很多时候由于女方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嫁妆是她的个人财产,所以往往会被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为了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可以提前说明嫁妆的归属,并在与事实相符、双方认可的基础上签字。
《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是配偶一方的独有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必需品;
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2、三笔离婚费需要退还吗?
1、对待“婚姻三金”,首先要看男方是否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男方没有主张,则可以视为男方认可“三金”为无条件赠与,无需返还。
2、看“婚庆金品三件”是否符合送礼要求。如果“三金”完全是男女双方自愿的,在交往过程中自愿、自由地送给女方制作首饰,有的还作为定情信物;
如果价值较小,不会严重影响男方的生活,则更符合赠与合同庄重、承诺、无偿等特点。它可以被视为男方为建立或加强关系而无条件赠送的礼物。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无权要求返还“三婚金”。
如果“三金”明显是女方索要的,则违反了自愿原则,应考虑由女方适当返还。
3.思考“婚姻三金”的价值。许多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强大的传统力量。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能并不完全自愿;
有时可能超出了男方经济条件的承受范围。如果“三婚金”价值较高的,可以纳入彩礼范围,按照处理彩礼的原则处理。
即离婚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三笔资金: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同居;
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
4、考虑婚后同居的时间长短以及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司法实践中,男方要求返还“三金”时,双方婚后寿命长短、是否有子女、男方支付“三金”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是重点考虑的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法解释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号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海关规定缴纳的聘礼,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同居;
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登记结婚后还能离婚吗?
能。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民法典》第1079条
配偶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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