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要求退还彩礼合法吗(离婚被要求退还彩礼怎么办)
问:小张和小月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迅速坠入爱河。他们相识三个月后就结婚了。然而结婚后,两人却因为一些小事相恋了。争吵不断,矛盾越来越严重。双方都觉得自己不适合对方。由于结婚后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双方协商分手离婚。但就结婚时送给小月的10万元彩礼,双方争不过来,诉至法院。
答:一般情况下,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举行了婚礼,从法律上来说,双方也只是同居。如果同居时间短,彩礼一般都要退回!
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对方退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号法律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海关规定缴纳的聘礼,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同居;
3、婚前付款,给付款人生活造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依据。”
八种情况一般不予退款!1、金额较小的礼品一般不予退还;
2、纯粹出于爱情自愿赠送的礼物一般不予退还;
3、退货时必须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付款人过错解除订婚的,退还彩礼的比例较小;否则,退还彩礼的比例就会较大;
4、虽未登记结婚,但双方已同居,或已按照习俗举行婚礼,且彩礼已折算为共同财产,或已折算为嫁妆,一般是不会被退回;
5、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长期同居的,结婚时间一般应在两年以上,一般不予退费;
6、已登记结婚并同居者,一般不予退费;
7、男女同居期间生育子女,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一般不予退费;
8、婚约期间,如果婚约一方死亡,这笔钱一般不予退还;
因此,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能退还的,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双方可以协商。很多人需要清楚地了解这一点,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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