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两口子买房后怎么过户
一、离婚的两口子买房后怎么过户
离婚后买房过户分以下情况处理:
若双方协议离婚,且对房产归属已有明确约定,凭借、、、等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先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缴纳相费,即可完成过户登记,将房产变更至约定一方名下。
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获得房产的一方可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单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中心核实判决书真实性后,会依法办理过户手续。若另一方不配合,获得房产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执行裁定书等办理过户。
需注意,不同地区不动产登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办理过户前最好先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详细咨询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准备齐全材料,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二、离婚的话怎么处理
离婚时贷款的处理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为,如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贷款,通常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债务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一般会判令双方对承担,即债权人可向任一方主张全部债务,承担债务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若是一方个人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个人事务举债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的,由举债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与另一方无关。
对于房屋贷款,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房产产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产归属及贷款承担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持续时间、照顾子女及无过错方等因素判决。若房产归一方,获得房产方需补偿另一方相应价值,并承担剩余贷款。
三、离婚到男方还是女方去办
离婚办理地点取决于离婚方式。
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需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通常是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说,既可以是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可自行协商选择。
若是,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形下,比如被告下落不明、被监禁等情况,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所以诉讼离婚不一定非要到男方或女方处办理,要依据具体情形确定管辖法院。
以上是关于离婚的两口子买房后怎么过户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