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没有过户,房产归谁?
一、离婚后房产没有过户,房产归谁
离婚后房产未过户,其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并在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即便未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产从协议约定角度应归属于约定方。不过,未过户意味着产权登记未变更,在对外公示上产权人仍是原登记人。此时约定方虽有合同依据,但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原登记人可能擅自处分房产。
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判定房产归一方所有,自判决书生效时,房产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判决确定的一方,不以过户为生效要件。但未过户会影响房屋的再次交易等手续办理,建议及时办理过户。
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后未过户且未对房产归属作出约定,从产权登记看仍属于双方共有。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确定房产最终归属。
总体而言,离婚后房产归属以离婚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为准,但过户登记能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婚前房屋赠与可以撤销么
婚前房屋赠与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撤销。
如果赠与房屋的行为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在房屋产权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时,赠与人一般可随时撤销赠与。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经过了,那么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体现了赠与人赠与房屋的真实且严肃的意思表示,赠与人需按合同约定履行赠与义务。
此外,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即使已经完成了房屋产权过户,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
综上,婚前房屋赠与是否能撤销,要根据是否完成产权登记、合同是否公证以及受赠人是否有法定过错等情况来判定。
三、婚前房屋赠予协议有法律效用吗
婚前房屋赠予协议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赠予协议就是有效的。
不过,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产权变更以登记为准。若赠予协议签订后,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赠予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撤销赠予。但存在特殊情况,若赠予协议经过公证,赠予人则不能随意撤销,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予人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如果赠予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予以撤销。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
总之,婚前房屋赠予协议通常有效,但最终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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