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后卖方不肯过户违法吗
一、签订购房合同后卖方不肯过户违法吗
签订购房合同后卖方不肯过户,一般属于违法行为。
在购房合同中,卖方有按约定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卖方拒绝过户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买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一)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二)是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可按约定主张;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买方可以请求人民或者机构予以增加。(三)是若卖方拒绝过户且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不过,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卖方无法过户,则可能不构成违法违约。此时,卖方需及时通知买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房屋转移登记是过户吗
房屋转移登记通常可理解为过户。在房产领域,过户是通俗说法,指的是将房屋产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过程,而房屋转移登记是这一过程在法律程序上的专业表述。
当发生房屋买卖、赠与、继承等情形时,原产权人丧失房屋所有权,新产权人获得该权利,就需要进行房屋转移登记。其本质就是对房屋产权归属变更的确认和公示,以保障产权转移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通过办理转移登记,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产权变动具有公信力。
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一般要按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向当地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将产权变更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新产权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因此,从实际意义和法律效果看,房屋转移登记等同于日常所说的过户。
三、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是过户吗
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通常可理解为过户。
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指的是因不动产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受等原因导致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进行的登记。而“过户”是民间通俗说法,本质也是将不动产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名下。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两者有诸多相同之处。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需买卖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经审核通过后完成产权转移。这和大众认知里的过户流程一致。
不过,“过户”概念相对宽泛和口语化,涵盖房屋、车辆等财产所有权转移;而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仅针对不动产领域,更具专业性和特定性。所以,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在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意义上与过户是等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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